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医生开“大处方”、医院卖贵药、让病人作不必要的检查……只要上医院,小病也要花费不菲。原因之一,在于“以药养医”。令人欣喜的是,这样的现象有望成为过去,即将实行的医药分开核算、分别管理制度,将试行把医院的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。
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上指出,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。要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,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,独立核算、照章纳税。目前,可先对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,药品收支结余全部上缴卫生行政部门,纳入财政专户管理,合理返还,主要用于弥补医疗成本以及社区卫生服务、预防保健等其他卫生事业,各级财政、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扣留或挪作他用。
为有效抑制“以药养医”的现象,张文康指出,今后要实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。医疗机构是药品招标采购的主体,卫生行政部门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,不得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。招标采购必须保证药品质量,降低药品流通成本,防止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。
卫生部门提供的统计信息数据说,目前我国医院共有16678个。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年诊疗人数为5.56亿人次,年住院人数达1969万人。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68.8元,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为2596.8元。门诊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的62.1%,住院病人药费占49.2%。据此推算,门诊病人、住院病人支付的药费一年合计将近500亿元。